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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等大胖化验回来的时间,我和大叔再次聊起了案发现场的情况,而大叔再一次对我说了抱歉:“没想到去一趟便利店,还把你惹到麻烦里去了。本来不想掺合这种事情,可是后来觉得非常不对劲,就想去看看情况。不过多亏了长心眼去看了情况,否则都不知道在大胖叼来拖鞋的地方出了那么大的事情。咱们看到了那个男人的样子,虽然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和那里的血迹有关系,但为了安全起见,咱们还是报警最好。因为你也不知道那男人是不是真的和那摊血迹没有关系。”

“所以这件事情要怪大胖乱叼东西惹麻烦了?”我撇撇嘴,也看向了楼道的深处。

大叔耸耸肩:“叼东西回来是狗的天性,不能怪大胖。要怪只能怪我非得带你去买夜宵。刚才老冯还问我,啊,老冯就是刚才那个给我做笔录的警察,是我的老朋友了。他还问我为什么自己饭摊的还要到别的地方买夜宵吃。我把今天的情况和他说了,他责怪我自己一个人有菜有饭的吃的热闹,却让一个帮厨的小姑娘拿鱼汤拌饭凑合。对于他这样的指控,我真是百口莫辩啊。”大叔说到最后不自觉地带上了委屈的口吻。

因为大叔的可以卖萌,让我的心情稍微有些放松,我拍了怕他肩膀:“你没有和他说我还挺喜欢吃鱼汤拌饭的?”

“那种我我怎么能说的出口啊。”

听到大叔的回答我笑了起来,突然想起一直盘旋在脑海里的问题:“对了,大叔怎么觉察出来那个被大胖叼走拖鞋的人不对劲的?”

大叔有些不屑一顾地冷笑道:“你不觉得在这个季节夜钓很奇怪么?”

而我则摇了摇头:“夜钓是什么?夜晚钓鱼么?有什么奇怪的?”

此时大叔才意识到,我之所以一直是懵懵懂懂的状态,主要是因为我根本没有察觉出来事情的微妙。了解情况的他耐心地和我解释起来:“很少有人会在春天夜钓。因为春天是最适合白天钓鱼的时节,春天白天的暖阳讲气温和水温调节到了鱼儿最适合到浅水区或者浮上水面觅食,所以几乎所有人垂钓都会选择在白天。你之前说的‘跳?’也是这个原因。但是夏天则是恰恰相反,有一种说法是‘夏天到鱼难钓’,夏天的时候,太阳太过毒辣,晒的水温很高,鱼觉得难受,就潜到太阳晒不到的深水区避暑,直到夕阳西下,水温下降,鱼儿才会跑到离岸边很近的浅水区觅食。所以也就有了‘夏钓夏钓,夜晚比白天好钓’的说法。春秋白天钓,夏天夜晚钓是顺应了自然的客观规律。但是咱们见到的那个男人却是反其道而行。在万物复苏的春天,在鱼选择白天觅食的春天进行夜钓简直是无稽之谈。就是这个原因让我对他产生了怀疑。而且我们就在我和他道歉的时候,我在他身上闻到了人血的腥气。”

“咦?不会是因为今天下午的时候处理的与太多,留在鼻子里的鱼腥味儿么?”

大叔自信的摇了摇头:“不会,别忘了以前我是干什么的?经常能看到打打杀杀场面的我么对于人血的味道是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在闻到以前就很熟悉的血腥味的时侯,我特想越觉得不对劲。不过我一开始是怀疑那股血腥味是因为他受伤了,毕竟大胖叼了他的拖鞋,我以为他和大胖的争抢中受伤了,毕竟他追过来的时候是一瘸一拐的。因为这么想所以我没有在意,本想留电话给父母对方,如果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我带他去看病。但是当我看到他穿上拖鞋健步如飞后,我就打消了自己心里的疑虑,觉得那股血腥味儿应该不是他身上散出来的。而且他说大胖不是抢了他的拖鞋,而是捡了他放在地上的拖鞋,所以我更加确定那股子血腥味不是他身上发出的。我越想越不对劲,就带着你和大胖过去确认自己的猜测,果然在大胖捡到拖鞋的地方发现了一大片血迹。虽然和我猜测的结果一样,,但是也只有那一摊血迹,却没有发现受伤的人,而那个地方离河很近,所以我推测那血迹的主人很可能是在与了某些不测后被人跑进了河中毁尸灭迹。这是一种常见的作案手法。”

我胆战心惊地听完大叔的描述,看见那位姓冯的警官带着大胖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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