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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脸大汉冷哼一声,迈步上前,大手一下扯住谢氏的衣领,只见一条纤细的金链子正挂在她脖子上,“这是什么?”
谢氏拼命护住领口,“求大爷高抬贵手,这是俺家男人打了一年的鱼,才给俺换得结婚聘礼,拿不得呀!”
红脸大汉嘿嘿冷笑,“放屁,这世上还没有爷拿不得的东西!放手!”
谢氏低着头,无论如何也不肯松手。
红脸大汉大骂一声,手下用力一扯,登时将金链拽下,连带着还撕坏了谢氏的衣服,露出胸口处一片雪白的肌肤。
谢氏吓得失声尖叫,其他两个围观的海盗却发出猥琐的笑声。那红脸大汉恶意地在谢氏胸口摸了一把,怪笑道:“还挺滑嫩,小娘子要不要跟大爷回去?”
谢氏已经屈辱得几欲晕厥。众人看不过去了,纷纷出言指责。她们虽多是妇人,但平素做惯体力活,身体粗壮,并不比男子差。此时,三四十个壮妇皆一脸愤怒地瞪着三个海盗,气势自然不容小觑。
那红脸大汉受众人气势所迫,才悻悻地放开谢氏,嚷嚷着让众人继续。
于静潇是最后一个上前交财物的,她最值钱的细软金银早在前些日子就丢失了,除了头上的一支素银簪外,身上也没什么钱物了。当然,还有那颗珍珠。
只是这枚珍珠是白煦拼了命采来的,她无论如何也不想丢,所以并没有交上去,只是把头上的簪子和身上带得琐碎银钱扔到了袋子中,随即转身便走。
那大汉瞟了眼她扔下的簪子,“咦”了一声。
于静潇平素不爱穿着打扮,戴在身上的首饰都很随意。当初离开船舶时,她为防扎眼,就用了这支最朴素的银簪挽了头发。后来到了这穷困潦倒的渔村,也就一直就戴了这支发簪,所以才没有随着那包钱物一起丢失。
不过这簪子在她眼里虽极为平常,但有些眼力的,仍能瞧出它的贵重。
这群海盗在海上打家劫舍了这么多年,还是颇具目光的。红脸大汉一眼就瞧出,这枚小巧的素银发簪,分量虽不是很沉,但做工却极其精巧,一看就价值不菲。所以他再次出言唤道:“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