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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娘子唤作娇娇,豆蔻年华。”李诚倒吸了一口凉气,捏紧的拳头松开了。没想到啊没想到,阎立本居然是这样的禽兽。
先解释一下,豆蔻年华是啥意思,正解是少女十三岁。按说唐朝人的营养水平呢,十三岁的少女没长开呢。不像现代社会,营养好了,十三岁的女孩子发育的很夸张的不少。
问题是,唐朝的婚姻法规定,十三岁嫁人是合法的,合法的。这是多么禽兽的法律?
唐朝有个流氓诗人叫做杜牧,他写了一首诗,亭亭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嗯,这首诗的名字叫《赠别》,明白没有?这流氓给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写的赠别诗。准确的是,是十二周岁。
几十岁的阎立本,想要祸害一个十三岁的少女,这是何等的人神共愤?但这是在唐朝,好像又没有什么不对的样子。难道我要做他的帮凶么?李诚很矛盾。家里辣么多陪嫁的侍女,李诚一直没下嘴,不就是嫌年纪太小么?
“好吧,阎兄到底是怎么想的,说来听听。”李诚无奈的坐下,这世道就是这个规则,总不能去打破这个规则吧?自己还没那个本事。
“阎某本欲为娇娇娘子赎身,奈何那娇娇娘子素有志向,要做平康坊最红的娘子。阎某无奈之余,只好求到自成这里。”阎立本总算是把话说出来了。李诚看着他呆呆的样子,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才好了。
“如此说来,阎兄还不曾做那娇娇娘子的入幕之宾咯?”李诚调侃了一句,不料阎立本突然正色道:“自成何出此言?阎某不是为了那一夕之欢,乃是欣赏娇娇娘子的才华,以及沦落风尘,却不坠青云之志。”
完蛋,这是被洗脑了啊?这都砸进去多少钱了?事情都没办成,还一口一个欣赏才华。李诚感到了绝望之余,突然理解那些在视频网站为网红怒砸千万的大佬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