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早知道写歌这么赚钱,我还写什么小说啊?(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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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凝重。
“那个,你的作品很棒………..要不我们花钱买下演唱版权?”
开口的是杜明,做为乐队的鼓手,也是程瑄一行的老大哥,他在乐队里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江莱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虽然她也是抄袭,可没人知道啊,你咬我?
反倒是程瑄这货组了个破乐队,泡她的妞不说,还是唱着她的歌泡的,这就不能忍了。
“宝宝心里苦,也很想说,可是没人理啊!”
江莱目前的心理状态大概就是这样的。
于是江莱把一切的悲愤都算在了程瑄身上。
当江莱再次出现在“骄傲”乐队面前时,气氛就变得很玩味了,之前对江莱还不屑一顾的乐队成员再也没了高高在上看不起小姑娘的意思。
相反,一首“老鼠爱大米”不仅征服了其他人,也彻底的征服了他们。
至于杜明说要花钱买她的歌,江莱是嗤之以鼻的,她现在可是小富婆一枚,杜明几个人就算是家里有钱又怎么样?千八百的在她这,连零花钱都算不上。
就在江莱准备清清嗓子,然后站出来把面前这几个货从上到下,里里外外全都数落一遍,然后傲娇的一甩马尾留下一个孤傲的背影时。
“十万。”程瑄开口了。
“咳咳………..”
好叭,江莱承认,她被惊到了,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一首好歌对于专业歌手来说都是可与而不可求的,更何况是他们这样的高中生乐队?
只是,青春期的小男生嘛,爱面子,谁愿意承认一个小姑娘一出招就把他们秒杀了呢?
最关键的是,他们还未经允许就私自唱了人家的歌,如果只是随便唱唱也就算了,倒霉催的是他们排练的时候被某个小迷妹拍成了视频发在了校园网上,一下子就传开了,等他们知道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
所以程瑄几人面对江莱的心态是很复杂的。
于是双方就出现了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