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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世界对着干[快穿] 第75节(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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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意岚冷笑一声,把陶釜里的稠粥盛了大半碗出来,剩下的自己一股脑喝了个精光。

吃完粥,秦意岚去了正屋学着原身的样子交代麻桃:“饭放在灶房里,阿爹去将军府上工了,若有事可去西角门寻我。”

正在噬着一枚柳枝准备擦牙的麻桃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权作答应。

秦意岚顿了顿,盯着这位转世的神女看了看,把原主的神态模仿了个十成十,她瞪着两只牛眼,脸拉得阴沉沉地开口了:“不拘你是把同伴们召到家里顽也好,跟她们一起去街上逛也罢,阿爹都随你,只不许你再去那汉人的家里奉承。”

“我没有去奉承!”

这个世界的文明还处于初级阶段,民智多愚,比如这个麦子,他们就不肯磨成粉来吃。

这时期的人们普遍认为麦子经过石磨会产生丹毒,而且麦粉性热麦麸性凉,分开吃也会中毒,所以麦子应该跟稻米一样“粒食”,要一粒一粒地吃。

完整的麦子在水里煮熟直接吃,口感可想而知,过于简单的烹饪方法影响了营养的吸收,麦子就显得不如稻、黍、稷那么养人。

稻米在北地少见,就是达官贵人也少有吃得起的,因此北地口感好的食材就剩了黍和稷(黄黏米和小米)。

稻粱菽、麦黍稷这可供人食的六谷里,除了稻米因气候问题在北方少有种植之外,粱与菽(高粱和豆子)产量最高,麦次之,黍与稷则产量最低。

尽管觉着通关的把握不大,可试都不试直接认输可不是秦意岚的风格,因此她一边儿在心底反复盘算,一边儿熟门熟路地练起了锻体诀。

听着外面鸡鸣第二遍时,她收了功从草棚里钻出来,照着原身的样子给马棚里的马儿加了一遍草料。

看着马儿欢快地吃着草料,偶尔甩甩尾巴,一大坨马粪就“噗通”落地,秦意岚不由得暗暗苦笑。

不久前她还是潇洒不羁遨游于大陆的顶级强者,转眼间就变成了个整天跟马粪打交道的马夫,身份改变如此迅速,也得亏她有强大的心理承受力才能这样无缝衔接。

鸡叫三遍,天亮了,巡视过偌大的马棚,给马儿又加过一遍草料,等马儿把草料吃完,再挨个牵到井边的水槽旁让马儿喝水。

在生产力低下很难填饱肚子的时代,口感和产量比起来自然不值一提,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种植粱、菽、麦,所以贫民老百姓的食物就是高粱豆子跟麦粒。

黍和稷产量低种得又少,自然就金贵,有钱人才吃得起,家里仅剩的这两小把,还是将军府过年时发的福利,麻秋生病时都舍不得吃,只留着三不五时熬上一碗粥汤,好给闺女补养身体。

麻秋父母早逝,妻子前些年又被官兵抢去了,就剩了这一个独养的闺女,糙汉子虽然不大会照顾人,对闺女麻桃却是实实在在地疼爱。

一把稷都舍不得吃要全留给闺女的麻秋,对麻桃的爱无疑是真心实意的,可麻桃呢?自家父亲病中都舍不得吃上一口的精贵粮食,她倒是能大方地舍给别人。

与其便宜给原身的仇人,不如自己吃到肚子里,左右人家是神仙,也不差这一碗汤粥。

马厩里的马儿足有百多匹,想要伺候好它们可不是件轻松活计,饮完马,饶是这具身体还算强健,秦意岚也被累得够呛。

此时已经天光大亮,协助原身干活的几个役夫也来到了马厩,秦意岚安排他们去清理马粪给马刷毛,等把活计排布好,她抓紧时间打开角门,溜号回了后街原身的家中。

将军府后门的街上有好几排土坯房,房子里住的全都是将军府奴仆家将们的家眷,其中就有原身九岁的女儿麻桃。

秦意岚一溜儿小跑回了家,站在麻桃的房门前敲敲门叫了起,等门里的人应声了,她又进了旁边儿充作厨房的一个草棚里开始做饭。

拿火石点了火,再把陶釜架到火堆上,添好水,秦意岚把厨房翻了一遍,放弃了原身昨夜泡在坛子里的麦粒儿,把家里仅有的两把稷淘洗后放进了陶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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