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荆轲(第2 / 3页)
荆轲也是一愣,虽说他也自问小有名气,但常在六国游走,尤其经常定居燕国,秦国还是他第一次来呢,不可能说这秦国一个开酒楼的也认识他吧?
秦用没有回答荆轲,而是上下打量了荆轲一番,然后又在金科周围转了起来,一双眼睛,不断扫视荆轲。
荆轲微微皱眉,不知为何,这一刻,他又一种自己就是菜市场被人挑选的大白菜一样的感觉。
秦用这目光太犀利了,简直就是在挑选种猪啊!
这哪里是舞剑为大家助兴的?完全就是想卖艺混吃啊!
秦用一听,愣住了。
在这个时代,要说大才,别人想到的或许是李斯,或许是韩飞。
但你要说最闻名于天下,千古佳话,那绝对是荆轲。
荆轲刺秦的故事,千古传送,源远流长,数千年而不绝,三岁孩童都能讲上一讲。
秦用哈哈大笑,起身朝着白衣客人走了过来。
所谓内行看热闹,外行看门道。
这句话看起来有些道理,实则完全没道理。
一个人是否真有本事,还真不一定只有内行才能看得出来。当一个门外汉都感到精彩绝伦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本事,而不是倚靠行内的人指指点点。
秦用不是一个剑术大师,甚至他连剑术都不懂,但方才白衣客人的这一舞,依旧令他眼前一亮,只觉精彩绝伦。
你要问有没有名气,首先就得问问,在后世天下,还有谁的名气比荆轲更大。
“你就是荆轲?”
秦用心中狠狠一惊,脱口而出道。
他没有在乎荆轲想混饭吃的说法,因为仅仅这两个字,便足以让他心中震动。
“你认识我?”
他甚至毫不怀疑,这位或许是这个时代有名的剑术大家。
“不知阁下姓甚名谁?”
秦用来到近前,直接开门见山,问起家门。
白衣客人似乎也无心隐瞒,见秦用主动搭讪,长剑一收,笑道:“荆轲,初来乍到,不想秦国竟有如此美味,奈何身上钱财不多,以后混吃混喝,不知可否依靠手中之剑呢?”
说话间,荆轲似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